1、公司新住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以外;
2、取得迁入地登记机关的同意。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登记机关的决议
3、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文件;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公司凭迁入地登记机关出具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3、公司经办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领取公司档案,由公司自行带往迁入地登记机关;或者由登记机关将档案封装寄往迁入地登记机关。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1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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