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商品车(包括直接进口的翻新车):发货票、进口批文、关税单(包括关税、增值税、进口调节税、附加税)、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辆终检通知单(商检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2、旧的商品车:原始发货票或关税单、双方单位证明(属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经年审合格的)附加税费证。
3、进口成套、组装件组装的组装车辆:除按第1项的项目验证外,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还应有组装车辆办牌许可证,产品除合格证。
4、减免关税的汽车:按海关总署规定,在管理期限五年内不准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售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并补交纳关税后才能出售,验证项目按第2项。
5、罚、没的新旧车:要凭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执法单位的罚款或没收证明,海关总署颁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罚没汽车经营单位开具的罚没汽车销售专用F票。
二、国产机动车辆验证项目
1、新的商品车:产品合格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发货票。
2、旧的商品车:原始发货票、双方单位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辆行驶证(经年审合格的)、交易发货票。
三、凡机团、单位购买进口、国产各类小车的要有定编证。
四、拼装旧车、报废机动车辆一律禁止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