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
搜企网企业大全www.qiye.gd.cn设置深圳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水务工作的政策与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水土保持、污水处理及回用、中水利用、海水利用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的论证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市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供水企业的资质和组织核算相关的水价格;负责全市管道直饮水的管理和供排水水质日常检测和监管工作。
(五)负责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及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水务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小农水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六)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全市水库、河道、堤防、河口滩涂、滞洪区及其它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八)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检测其水质,审定其水域纳污能力,并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九)负责全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污水处理费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污水回用、中水、海水利用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水务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
(十一)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调解水事纠纷。
(十二)代管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指导各区的水务工作。
(十三)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市水务局内设8个处室: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挂机关党委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牌子)、河道堤防处、供水管理处(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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