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软科学课题的管理,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实现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课题申请及管理流程,以促进承担课题单位更好地完成申报及研究工作。
一、 市政府各部门、高等院校等所属软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和优势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民办软科学研究机构均可做为申请单位向我局提出课题申请。
二、 申请单位可到深圳科技信息网(www.szsti.net)的“深圳软科学”栏目中下载《申请书》,依据《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一式三份。
三、 经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后同意立项的申请项目,按核定的项目经费与我局签订《软科学课题经费使用合同书》,拨付课题经费。
四、 各承担单位与我局签订《软科学课题经费使用合同书》后,应立即进行课题的相关工作,课题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起始时间,相应的完成时间按合同书上课题工作时间计算。
五、 在课题进行三个月时(指一年完成期课题,其它时限可参照执行),课题承担单位应向主管部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六、 在课题进行六个月时,课题承担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汇报课题完成情况。
七、 在课题进行九个月时,课题承担单位接到《课题预催促通知书》后,应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提交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
八、 若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课题,主管部门将发出《软课题催促通知书》,承担单位应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主管部门将酌情予以延期。
九、 各承担单位按时完成课题后,课题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支付,原则上不超过课题经费总额的5%。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将不予拨付余额课题经费。
十、 课题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课题,主管部门将下发《软课题法人催促通知书》,告知法人代表,并今后将不再接受所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还将委托有关机构追缴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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