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
办事部门:
工商局注册分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工商室、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
办事条件:
1、公司住所发生变更;
2、新住所是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具备生产经营条件。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关于变更住所的决议
3、能够证明公司对新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企业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10元(变更费100元、工本费10元)
4463·上一篇:申办国家海域使用权证书上报材料
·下一篇:侮框偏電麟辺継尢辺砿尖一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