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部门:
1、各工商分局负责办理辖区消费品类展销会登记;
2、专业市场分局负责办理生产资料、生产要素类展销会登记。
办事条件:
1、举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3、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提交材料:
1、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举办商品展销会申请书,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办事流程:申请—> 受理—> 审核—> 发证
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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