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部门: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处
办事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
2、有合法的开办单位资格;
3、有合法的经营场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1、商品市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表;
2、开办单位资格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提交国土部门规划审批的具有商业功能的土地、建筑证明文件;场地属于租赁的,需另提交租赁期1年以上且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申办肉菜市场需另提交国土部门同意开办肉菜市场的规划审批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事过程:
申请—> 受理—> 审查—> 核准—> 发放《商品市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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