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61、相关政策:
(1)、《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
(2)、《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
(3)、《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
(4)、《深圳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第105号)
2、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认定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在www.chinasoftware.com.cn、www.ssia.org.cn网址下载);
(2)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产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6)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交材料按照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办理程序:
(1)、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受理和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审查,将初审结果上报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二处;
(2)、由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二处牵头组织市科技和信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贸易工业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进行联合审核;
(3)、审核结果报上述五局领导审批、联合会签;
(4)、联合发文公布认定结果并上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公告);
(5)、向申请企业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下载表格(下载网址:www.chinasoftware.com.cn)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一份);
(2)、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一式两份)。
(3)、软件企业年审申报表(一式一份)
5、年审:
年审提交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申报表(可在www.chinasoftware.com.cn、www.ssia.org.cn网址下载);
(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以上所提交材料按照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