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办事部门: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工商室、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
办事条件:
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提交材料:
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3、因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的名称变更证明以及隶属企业印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的隶属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程序:
1、企业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10元(变更登记费10元,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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