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部门:市工商局广告处、各工商分局
办事条件:
根据国家工商局95号令《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广告主发布含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内容的印刷品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登记的印刷品广告,应当委托广告经营者向广告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登记表》一份
2、载明商品(服务)名称、发布形式、时间、地点(区域)、数量的申请报告;
3、办理登记手续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4、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5、广告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商品生产者、服务者《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广告样件一式二份;
8、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领取《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必须凭申请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申领人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批准--核发《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证明文件齐备后七日内回复。
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费(1)字[1993]112号文,领取《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时交纳登记费50元。收费许可证:粤行费字0031001001号。
·上一篇: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备案程序
·下一篇:科技计划项目科技贷款贴息经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