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五大问题亟待注意
根据市民咨询情况,企业大全搜企网www.QIYE.gd.cn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结出了一些咨询频率比较高的问题,详细情况如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6个月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多少,贷款期限为多长?
答:贷款额度: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最低额度为1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三、异地缴存公积金,购买本市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答: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及缴存明细、申请贷款的相关资料到所购房屋区域管理处提出申请;2.受理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首付款应相应提高十个百分点,即商品房最低达到40%,二手房最低达到50%)。符合贷款条件的,由申请人一式两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关联账户设立审批表》,办理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关联账户设立手续;3.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关联账户设立后,申请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备齐贷款相关材料,转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环节。
四、申请人应到何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可根据所购住房的座落位置到以下地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人应如何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利息应如何计算?
答: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应携带《抵押借款合同》、身份证、还款存折(卡)原件,除每月扣款日、补扣日及会计记帐日,即7、8、17、18、27、28日(遇节假日顺延)的时间外,到受理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注:更多详情可到山东路9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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