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所10月份开展的医疗工作会议要求,我所迅速制定检查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11月初开始,分成两个工作组,针对我区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认真执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对全区一级医疗机构开始进行卫生督导检查。此次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情况,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抽查二个医疗废物产生较多的部门(注射室、口腔、手术、化验室、产科等);
四、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
五、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的设置、污水处理站的应急措施、达标报告书;
六、门诊诊疗制度,住院诊疗规范;
七、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医生查房制度、会议记录、首诊责任制度、查对制度;
八、手术、介入治疗、用血等特殊检查需要签署病人知情同意书;
九、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记录。
十、麻醉药品管理方式;
我所通过此次检查旨在加强与基层一级医疗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将通过探索执法新机制、新模式,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一级医疗机构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执业行为,认真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