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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陈列十五大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企业网   作者:徐汉强   浏览次数:121

1、显而易见原则:

在眼球经济年代,谁的商品能够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谁就是赢家。商品陈列要让消费者显而易见,这是达成销售的首要条件,让消费看清楚商品并引起注意,才能激起其冲动性的购买心理。所以要求商品陈列要醒目,展示面要大、力求生动美观。

2、最大化陈列原则:

商品陈列的目标是占据较多的陈列空间,尽可能增加货架上的陈列数量。只有比竞争品牌占据较多的陈列空间,顾客才会购买你的商品。

3、垂直集中陈列原则:

垂直集中陈列不仅可以抢夺消费者的视线,而且容易做出生动有效的陈列面,因为人们视觉的习惯是先上下,后左右。垂直集中陈列,符合人们的习惯视线,使商品陈列更有层次、更有气势。除非商场有特殊规定,一定要把公司所有规格和品种的商品集中展示。

4、下重上轻原则:

将重的、大的商品摆在下面,小的、轻的商品摆在上面,便于消费者拿取,也符合人们的习惯审美观。

5、全品项原则:

尽可能多地把一个公司的商品全品项分类陈列在一个货架上,既可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增加销量,又可提升公司形象,加大商品的影响力。

6、满陈列原则:

要让自己的商品摆满陈列架,做到满陈列。这样既可以增加商品展示的饱满度和可见度,又能防止陈列位置被竞品挤占。

7、陈列动感原则:

在满陈列的基础上要有意拿掉货架最外层陈列的几个产品,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拿取,又可显示产品良好的销售状况。

8、重点突出原则:

在一个堆头或陈列架上陈列一系列产品时,除了全品项和最大化之外,一定要突出主打产品的位置,这样才能主次分明,让顾客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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